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络(www.guilin.gov.cn)的本局网页查阅(网址:yjglj.guilin.gov.cn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也可以到桂林市档案馆、桂林市图书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yjglj.guilin.gov.cn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受理地点为本机关办公室。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5625052,传真:5625053。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东辅楼三楼319办公室。邮编:541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站下载,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后可以当场申请,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收费标准
费用收取: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本机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派驻本机关纪检组投诉,监督电话:3638976,也可以向市纪委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附件: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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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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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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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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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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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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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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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请人请完整填写《申请表》,并附有效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面或者通过传真、信函方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