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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8 08:55     来源: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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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是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 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 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 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 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震灾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训练科、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应急综合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和宣传科、规划财务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调查统计科,另设政治部和机关党组织。

()我部门所属二层单位有3个,分别是桂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及桂林市社会治理和应 急指挥中心;桂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地震监测中心 是参公单位; 桂林市社会治理和应急指挥中心于2020年8月批复成立,撤销桂林市应急救援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桂林市社会治理和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由市应急管理局代管。

第二部分: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21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049.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49.21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217.15万元,下降6.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3.6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143.28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和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35.33万元,下降32.45%,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22.0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22.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补助资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60.5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缴安全生产风险押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049.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49.21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217.15万元,下降6.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5.6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24.90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社保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71.2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补扣以前年度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73.5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5.33万元,下降32.45%,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主要用于无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同比持平。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4.99万元,主要用于 调整以前年度收入。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4.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收入。

6.住房保障支出(类)142.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社保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329.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11.00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和项目支出。

8.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同比持平。

9.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60.5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缴安全生产风险押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953.6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143.28万元,下降4.63%其中:基本支出2051.21万元,项目支出902.39万元。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4.46万元,支出决算为295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0.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增加社保。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9.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增加社保。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收入。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5.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增加社保。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86.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0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及项目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1.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4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减少定额公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补助。

(四)资本性支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3.56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35.33万元,下降32.45%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3.56万元。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4.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0%,比上年增加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调拨公车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同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调拨公车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专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2%,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次,人次11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31万元,下降18.59%,主要原因是减少定额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1.66万元,下降19.10%,主要原因是减少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83分,自评结为一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超60余次,年度 检查任务已按计划全部完成;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6次;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3次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办案及评估23次;开展冬春救助、倒房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3次;保持全年365天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在岗;支持5支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超16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活动7次。

2.质量指标。年度内未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在岗率为100%;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合格率达90%;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准确率达100%。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均已在年度内完成。

4.成本指标。部门整体运行支出为2992.67万元,未超出年度预算数。

5.效益指标。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未造成社会舆论重大负面影响。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稳步提升。

6.满意度指标。未收到重点行业企业及社会群众、受灾群众投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级分布主要为一等。

2024年,我局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严守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重大开支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资金使用合法合规。2024年经费基本支出、专项经费支出、三公经费等支出均控制在预算内,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共开展项目绩效自评18个,自评工作覆盖局本级及3个二层所属单位,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83分,自评结论为一等。18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级分布主要为一等。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桂北洪涝灾害区域应急响应队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项目实际支付598.88万元,支出进度为100%。该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2月18日,市应急局于2023年12月19日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该项目评价等次为良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21桂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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