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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地震观测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地震速报、地震预警、地震应急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地震监测台网(站、点)、地震预警信息系统、地震宏观观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二)负责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调查核实工作。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本区域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三)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地震监测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协助开展本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做好地震安全性风险评估等技术性工作。
(五)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协助做好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是市应急管理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1、编制数:10名,在职人数:10人。
2、机构内设:防震技术科、监测预警科。
3、人员结构: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科级7人、职工1人;学历:大学本科9人,大学专科1人;年龄:35岁以下0人,35—45岁6人,45岁以上4人。
4、退休5人。
5、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第二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266.12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252.08万元相比,增加14.04万元,增长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0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97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①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给予我中心20万元用于建设地震台站运维费。②根据应急管理工作条例,从2023年1月开始,我单位增加了应急津贴,每人每月500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75万元,因为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20万元,用于地震台站维护及购买地震监测仪器经费。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66.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6.1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04万元,增长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6.1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04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给予我中心20万元用于建设地震台站运维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38.54万元相比,增加0.62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基数的自然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20.93万元相比,减少2.61万元,下降12.47%,主要原因是2023年1名正处级干部退休。
4.城乡社区1.07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2年没有这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与2022年度决算数1.2万元相比增加0.3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是按照桂林市政府精准扶贫方案标准,加大了扶贫力度。
6.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16.70万元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了0.006%,主要原因是有干部正常退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9.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基本办公费用支出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174.71万元相比,增加14.65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根据应急管理工作条例,从2023年1月开始,我单位增加了应急津贴,每人每月500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9.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原因是单位用于购买的地震监测仪器没有支付。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04万元,增长5.6 %。其中:基本支出261.36万元,项目支出4.76万元。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4.03万元,支出决算为 26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8.14万元,支出决算为3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2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万元,降低1.35%。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85万元,减低7.69%。
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4%。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减低0.24%。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8.45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2%。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25%。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9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基本办公费用支出等。
2240150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166.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83万元,降低15.08%。
2240504地震监测: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99万元,增长729.59%。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1.98%。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05万元,人员经费261.3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6.93万元,年初预算为20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条例,从2023年起中心所有在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了500元的应急津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年初预算为2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因为经费紧张,地震监测台站维护经费增高,为维持地震台站的正常运行,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给我中心进行上级转移支付20万元用于地震监测台站维运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2万元,年初预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从2023年1 月起,提高退休干部生活补从每月500元提高到833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7万元,2022年没有这项支出。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8 %。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8%。主要是按财政要求缩减开支.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年初预算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8%。主要是按财政要求缩减开支.
五、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23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调整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71%,比上年减少0.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71 %,比上年减少0.048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36万元,增长34.61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9.36 万元,增长34.61 %。主要原因是:因为经费紧张,地震监测台站维护经费高,2023于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给我中心拨款20万用于地震监测台站维修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29.17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涉及财政资金29.17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4个中3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1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残疾人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1等,项目执行数为2.1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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