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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地震观测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地震速报、地震预警、地震应急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地震监测台网(站、点)、地震预警信息系统、地震宏观观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二)负责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调查核实工作。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本区域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三)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地震监测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协助开展本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做好地震安全性风险评估等技术性工作。
(五)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协助做好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是市应急管理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1、编制数:10名,在职人数:12人
2、机构内设:防震技术科、监测预警科
3、人员结构:主任1人、副主任1人、调研员1人、科级7人、科员1人、职工1人;学历: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7人,大学专科3人;年龄:35岁以下1人,35—45岁6人,45岁以上5人。
4、退休4人。
5、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第二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73.21万元, 2020年度决算数241.92万元相比,增加31.29万元,增长12.9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3.2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241.92万元相比,增加31.29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根据组织部调令,新增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
2、我中心2021年事业收入0万元。
3、我中心2021年经营收入0万元。
4、我中心2021年其他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15.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1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15.7万元为当年项目经费结余数,于2020年底已全部上缴国库,故2021年底无结余数。
(二)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总支出273.21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241.92万元相比,增加31.29万元,增长12.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21.47万元相比,增加15.42万元,增长71.82%,主要原因是根据组织部调令,新增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18.41万元相比,增加1.84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根据组织部调令,新增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
3.农林水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与2020年度决算数7.77万元相比,减少7.09万元,下降91.25%,主要原因是按照桂林市政府精准扶贫方案标准,缩减资金,财政局2021年12月集中收回未支付扶贫资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9.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基本办公费用支出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179.27万元相比,增加20.17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组织部调令,新增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二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提高了工资标准。
5.住房保障支出1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15万元相比,增加0.95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及根据组织部调令,新增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15.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1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15.7万元为当年项目经费结余数,于2020年底已全部上缴国库,故2021年底无结余数。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21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241.92万元相比,增加31.29万元,增长12.93%。其中:基本支出265.82万元,项目支出7.39万元。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3%。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7.96万元,支出决算为3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决算比年初预算少的原因主要是1人在职死亡,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1.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6%。决算比年初预算少的原因主要1人在职死亡,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3%。决算比年初预算少的原因主要一是按照桂林市政府精准扶贫方案标准,缩减资金。二是财政局2021年12月集中收回未支付扶贫资金。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7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7%。决算比年初预算多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二是根据文件统一增加工资,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基本办公费用支出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1%。决算比年初预算少的原因主要是1人在职死亡,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6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6.11万元,年初预算为20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标、绩效资金的增加、人员工资调整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42万元,年初预算为2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1名。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7万元,年初预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公积金基数调标。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2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09万元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144.44%,比年初预算0.23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比上年决算数0.09万元,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开支。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22次。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9.39万元,减少5.19万元,降低17.66%。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压缩指标,节约开支,相比2020年25.04万元,减少0.84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压缩指标,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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