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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应安委,市应安委有关单位:
2025年5月,经市应安委领导同意,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桂林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市级重点监督整改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市应安委〔2025〕4号)将阳朔县S202线K145+499天湖桥危桥隐患等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列入2025年度市重点监督整改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期间,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市长卢新华先后到全州供电线路隐患点和阳朔天湖桥隐患点指导隐患整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应安委办组织市有关部门派出6个督查组对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也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10项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整改情况及销号情况
(一)阳朔县S202线K145+499天湖桥危桥隐患(自治区挂牌督办)。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256余万元,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于2025年8月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聘请有资质公司拆除老桥,架设新桥并通过第三方安全检测。2025年8月19日,阳朔县应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核查,认定该隐患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报请阳朔县人民政府同意隐患销号,阳朔县应安委办将隐患销号情况报请市应安委办。2025年9月中下旬,市应安委办派出督查组到现场核查,确认该隐患已完成整改,同意销号,并于2025年10月24日向自治区安委办上报完成整改销号报告。
(二)全州县绍水镇桂林供电局35kv大渭洞线跨越电气化铁路隐患(自治区挂牌督办)。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281余万元,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于2025年8月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拆除35kV大渭洞线13、14号耐张塔;拆除35kV大渭洞线13-14号之间导、地线;新建35kV大渭洞线新13号、新13+1号、新13+2号、新13+3号、新13+4号、新14号共6基铁塔;在新建13+1号至13+2号塔之间,埋设电缆从涵洞处下穿铁路,共计105米。2025年8月8日,全州县应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核查,认定该隐患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报请全州县人民政府同意隐患销号,8月11日,全州县安委办将隐患销号情况报请市应安委办。2025年9月中下旬,市应安委办派出督查组到现场核查,确认该隐患已完成整改,同意销号,并于2025年10月24日向自治区安委办上报完成整改销号报告。
(三)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桥隐患。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215万元,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于2025年10月底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拆除旧桥、修建符合安全要求新桥,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防护设施等。市应安委办于9月份派出督查组到隐患整改现场查看隐患整改情况,并提出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防护设施等建议;11月12日,经完善后,灵川县应安委办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核查,认定该隐患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销号请示。市应安委办经查阅有关资料,同意予以销号。
(四)灵川县三街镇潞江小桥水毁后安全隐患。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65万元,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于2025年7月底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拆除旧桥,修建符合安全要求的新桥,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防护设施等。市应安委办于9月份派出督查组到隐患整改现场查看隐患整改情况,确认该隐患已完成整改,要求灵川县应安委办及时完善程序;11月12日,灵川县应安委办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核查与查阅资料,认定该隐患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销号请示。市应安委办经查阅有关资料,同意予以销号。
(五)资源县资源至梅溪K28+448处道路下塌方隐患。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50万余元,经过7个月的努力,2025年11月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该隐患进行勘察设计,增设C25毛石混凝土挡土墙,挡土墙基础采用钢筋加固、挡土墙上方涵洞处增设一道急流槽,修复原护栏。市应安委办于9月份派出督查组到隐患整改现场查看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11月21日,资源县应安委办组织县交通、应急管理、梅溪镇等相关部门和项目监理单位对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认为该隐患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具备验收销号条件,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销号请示。市应安委办经查阅有关资料,同意予以销号。
(六)平乐县桥亭乡大冲脑水渠修复工程隐患。该隐患累计总投入整改资金58万余元,经过7个月的努力,2025年11月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修复渠道628米,道路塌方修复17.5米,新建截水墙40米,新建放水涵管1座,交通桥1座。市应安委办于9月份派出督查组到隐患整改现场查看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11月11日,平乐县应安委办组织县水利局、桥亭乡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平乐县桥亭乡大冲脑水渠修复工程隐患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认为该隐患已按照上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验收;11月13日,县应安委办下达验收意见,认定已消除安全隐患,同意销号,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销号请示。市应安委办经查阅有关资料,同意予以销号。
(七)临桂区国道321线K627+000m-K637+000m路段道路安全隐患。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2700万余元,经过7个多月的努力,2025年10月15日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路面维修、完善沿线交安设施、恢复标线、增设人行横道预告标志、警示灯、增设减速带等。市应安委办于9月份派出督查组到隐患整改现场查看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11月21日,临桂区应安委办组织区公路养护中心、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人员对该隐患进行验收,认为该隐患已按照整改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完成全部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同意上报市应安委办验收销号;11月22日,区应安委办下达验收意见,认定已消除安全隐患,同意销号,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销号请示。市应安委办经查阅有关资料,同意予以销号。
(八)灌阳县西山瑶族乡李家村富翅膀屯公路下塌方隐患。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9万余元,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2025年10月20日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在道路下塌方处修建护坡加固道路,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市应安委办于9月份派出督查组到隐患整改现场查看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11月15日,灌阳县应安委办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人员对该隐患进行验收,认为该隐患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同意上报市应安委办给予验收销号;11月15日,县应安委办下达验收意见,认定已消除安全隐患,同意销号,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销号请示。市应安委办经查阅有关资料,同意予以销号。
(九)灌阳县西山瑶族乡下涧村委至大江岭屯道路临水临崖隐患。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93万余元,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2025年11月26日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道路加宽,安装波形钢护栏等。市应安委办于9月份派出督查组到隐患整改现场查看隐患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12月1日,灌阳县应安委办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人员对该隐患进行验收,认为该隐患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同意上报市应安委办给予验收销号;12月2日,县应安委办下达验收意见,认定已消除安全隐患,同意销号,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销号请示。市应安委办经查阅有关资料,同意予以销号。
(十)荔浦市双江镇永吉村马留岩屯滑坡地质灾害隐患。该隐患累计投入整改资金39万余元,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2025年5月30日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地面硬化,辅以监测措施等。荔浦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8月14日组织项目所在地双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荔浦市财政局、荔浦市应急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初步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有关单位汇报和质询,经综合评议认为,该治理工程按设计完成,达到合格要求,同意初步验收通过;市应安委办于9月份派出督查组到隐患整改现场查看隐患整改情况,确认该隐患已完成整改;11月4日,荔浦市应安委办下达验收意见,认定已消除安全隐患,同意销号,并向市应安委办报送销号请示。市应安委办经查阅有关资料,同意予以销号。
二、有关要求
各辖区应安委、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隐患治理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做好排查、登记、治理、评估、审查、核销等全过程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管理。
桂林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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