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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资源县S301线 K197+160~K197+340右侧 高边坡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的通报

2024-12-05 09:15     来源: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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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资源县S301线 K197+160~K197+340右侧

高边坡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的通报

市应安委办〔202410号)

资源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桂安委20244号)20245月,经市安委会领导同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市级重点监督整改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市安委〔20244号)将资源县S301线 K197+160K197+340右侧高边坡隐患列入2024年度重点监督整改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期间,市委督查绩效办、市安委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2411月,市安委办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桂林公路发展中心有关部门人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销号验收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整改情况及销号情况

资源、桂林公路发展中心等单位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市级重点监督整改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市安委〔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监督整改18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桂安委20244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经过8个月的努力,累计投入整改资金400余万元202411月完成整改。整改内容包括:采用微型钢管桩+坡顶截水沟防护,按 1:0.81:1.2 坡率分二~四级削坡平整坡面,各级边坡间设置平台,在第一级边坡坡面采用 9m 锚杆+挂钢筋网喷射 10cm 厚砼护坡,其余坡面采用挂加筋麦克垫喷播高性能生态基材护坡,修复已损坏的路面面层等116日资源县应安委公室组织公路、应急等单位对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核查,认定该隐患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报请人民政府同意隐患销案,县应安委办将隐患销案情况报请市应安委办,20241113日,市应安委办组织市有关单位人员经现场查验和查看有关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隐患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意予以销号。

二、有关要求

辖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隐患治理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做好排查、登记、治理、评估、审查、核销等全过程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管理。

             桂林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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